区各企事业单位:
为做好全区2021年度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专业
全区2021年度建设工程、电子信息、机械、化工、轻工等工程系列及农业、社科等系列。
二、申报对象
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。
公务员(含参公单位),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。
三、评审材料报送时间
2021年9月 13日至10月31日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报条件
参照苏人社发〔2018〕96号文件规定(详见附件5)。
五、年限计算
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(任职年限)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,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、论文、学历(学位)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。
六、继续教育要求
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2020-2021年度洪泽区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考核。
七、报送材料要求
1、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一式二份;
2、身份证;
3、学历、学位证书;
4、国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无验证报告须提供由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)。
5、继续教育合格证;
6、年度考核证明材料;(本科提供2019、2020年度,大专提供2017-2020年度)
7、申报人员公示证明;
8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;
9、社保缴费证明(近3个月);
10、相关业绩成果材料(本科提供2019、2020年度,大专提供2017-2020年度)。
八、收费标准
根据《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苏价费函【2002】62号、苏财综【2002】61号)文件精神,每人收取资格审查、评审、等相关费用共60 元。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纳相关费用。
九、有关要求
1、具体系列专业参照附件6。
2、个人报送材料2-10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签字加盖公章。
3、对伪造学历、资历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,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延迟3年申报处理。
十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
报送地址:洪泽区人社局职称办(区人才中心三楼)。
联系电话:87232066
洪泽区人社局职称办
2021年9月9日